郑州高新企业认证、专精特新申请,就找河南智多兴!

183-3719-1167
(微信同号)

0371-60203633

新闻动态

公司荣誉

  •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 专利代理机构
  • 商标代理机构
  • 版权局签约单位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地址:
郑州  花园SOHO3号楼A座8楼

西安 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

成都 蜀都中心二期
电话:
 
183-3719-1167
 0371-60203633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 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小知识
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小知识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8/27  点击次数:9
1)一般情况下,以国际注册商标在中国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该商标注册满三年的起算点。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驳回期限届满之日为从商标注册部门收到的申请文件上注明的“通知日期”之日起加 12 个月;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进行的商标国际注册,驳回期限届满之日为从商标注册部门收到的申请文件上注明的“通知日期”之日起加 18 个月。同属《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缔约方的,根据议定书第九条之六的规定,驳回期限届满之日为从商标注册部门收到的申请文件上注明的“通知日期”之日起加 12 个月。
(2)在领土延伸程序中部分驳回的,其中予以核准的部分商品或者服务应从该部分商品或者服务延伸至中国的驳回期限届满日起算。
(3)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自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算。

(4)驳回期限届满前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已生效的,自驳回期限届满日起算。

官方微信公众号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咨询电话:183-3719-1167

  • 郑州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国基路花园SOHO-3号楼A座8楼

  • 成都公司

    成都市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3单元2405办公室

  • 西安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座北2104室

Copyright By 商标注册 版权申请-河南智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llright Reserved.        豫ICP备2021002879号-1
扫一扫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0371-602036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