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专用权利有哪些?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06/05 点击次数:19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并向商标局备案,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标的行为,高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禁止他人未许可的使用。
5、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6、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7、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佥继承人继承。
8、标记权:在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包装上进行“注册商标”标记,或者其他法定标记的权利。
9、续展权:届满前进行续展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