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企业认证、专精特新申请,就找河南智多兴!

183-3719-1167
(微信同号)

0371-60203633

新闻动态

公司荣誉

  •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 专利代理机构
  • 商标代理机构
  • 版权局签约单位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地址:
郑州  花园SOHO3号楼A座8楼

西安 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

成都 蜀都中心二期
电话:
 
183-3719-1167
 0371-60203633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 商标专用权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商标专用权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10/30  点击次数:11
  (1)使用注册商标;
  (2)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5)商标专用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可以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专用权人作为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6)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官方微信公众号

智多兴知识产权集团

咨询电话:183-3719-1167

  • 郑州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国基路花园SOHO-3号楼A座8楼

  • 成都公司

    成都市蜀都中心二期1号楼3单元2405办公室

  • 西安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座北2104室

Copyright By 商标注册 版权申请-河南智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Allright Reserved.        豫ICP备2021002879号-1
扫一扫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0371-602036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