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认定的条件。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给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就可以进行后续的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给认定机构。
同时,企业还需要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说明材料(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四、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报的材料后,会从专业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业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组成专业组,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合规性审查和独立评价。合规性审查主要查看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等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评价则是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主要对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专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等进行评价打分。
五、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根据专业组意见评审,合成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评审(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部分企业提出认定企业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备案,且提交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认定上报的企业名单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无异议的企业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进行备案管理。
此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请注意,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阅读当地的申报指南和要求,以确保申报的顺利进行。